《余杭区余杭街道等3个街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19年第7次落实方案》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规划调整位置:余杭区余杭街道、中泰街道、闲林街道等3个街道(镇)。

2)规划调整的必要性:该落实方案涉及的1个项目为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已列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3)规划调整内容:项目用地总面积9.9589公顷,其中农用地7.7627公顷(耕地5.3973公顷),建设用地1.8227公顷,未利用地0.3735公顷。该规划落实方案需调整规划面积0.8211公顷,其中一般农田0.4826公顷,其他用地0.3385公顷。拟将余杭区余杭街道、中泰街道允许建设区内0.1715公顷一般农田、0.1347公顷其他用地,一并落实为0.3062公顷新增铁路用地,落实后管制区不变。余杭区闲林街道、余杭街道有条件建设区内0.2741公顷一般农田、0.0630公顷其他用地,一并落实为0.3371公顷新增铁路用地,落实后管制区不变。余杭街道、中泰街道限制建设区内0.0370公顷一般农田、0.1408公顷其他用地,一并落实为0.1778公顷新增铁路用地,落实后管制区不变。

4)批准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5)批准文号:浙政土审规[2019]330110022号

6)批准日期:2019年12月20日

余杭区第7次落实方案——批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