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余杭街道等5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20年度调节实施方案》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规划调整位置:余杭区余杭街道、仓前街道、五常街道、星桥街道和乔司街道共5个街道。

2)规划调整的必要性:该实施方案涉及的9个建设项目均符合当前的城乡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该批项目主要为住宅用地、公共设施,道路基础设施等项目,经过前期的精心筛选讨论,该批项目为2020年度余杭区重点建设项目。

本方案涉及建设项目都是急需建设项目,均为2020年余杭区及和各街道重点建设项目,有利于当地经济科学发展,推动各街道上下齐心协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大力提升街道人民的生活水平。

该批项目选址符合各街道城镇规划及余杭区建设发展、环保、林业、水利相关规划,符合规划实施条件。

3)规划调整内容:项目区用地总面积12.2783公顷,其中农用地5.6928公顷(耕地5.1638公顷)、建设用地5.8506公顷、未利用地0.7349公顷。该规划年度调节实施方案需调整规划面积6.1539公顷,其中一般农田5.4425公顷,其他用地0.7114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将余杭区余杭街道、五常街道、星桥街道允许建设区内0.5254公顷一般农田和0.4564公顷其他用地实施为0.9818公顷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实施后建设用地管制区不变;仓前街道、星桥街道、乔司街道有条件建设区内4.9171公顷一般农田和0.2550公顷其他用地实施为5.1721公顷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实施后将其中5.1721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纳入允许建设区。

4)批准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5)批准文号:浙政土审规[2020]3301004号

6)批准日期: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