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田云仙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新窑路374号106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24)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59143号。
权利人:杨竞武、杨雪峰,不动产坐落:文一行政村西溪风情花园水榭茗邸16幢101室,不动产产权证号:余房权证闲移字第07016069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