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任真 傅博文) 连日来,余杭开展羽绒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根据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和《GB/T 29862-2015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等标准,重点对生产企业用料来源、包装标识、进货查验、禁止性质量义务落实、产品质量等内容进行检查,并对企业提出了规范性、科学性、可持续性指导意见,要求经营者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货关,杜绝生产、销售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产品。

近日,记者跟随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余杭万达广场,针对商场内羽绒服销售店铺,重点检查羽绒服产品的明码标价、产品标签、产品质量、进货渠道、检测报告以及保暖性能等。

检查中,执法人员向商铺宣贯《产品质量法》《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提醒经营主体要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守好安心羽绒服“第一道防线”。

唐狮服装店店员魏杭蓉说:“店内的羽绒服在出售前都经过了详细的检验流程,从设计到制作再到包装都经过严格把控。”

截至目前,暂未发现羽绒服填充物以次充好、充绒量不足、绒子含量不达标等问题。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开展羽绒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加强羽绒制品质量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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