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化余杭区农业绿色发展综合水平,推进农业生产转型升级,全力构建科学投入、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绿色发展新格局,现将《中国福利彩票网深入推进余杭区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福利彩票网深入推进余杭区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国福利彩票网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持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打造“和美余乡”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余政发〔2024〕1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底线,以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通过生产科学管理、产地环境治理、农业资源保护、产品绿色供给等举措,打造高效利用资源节本增效、推广绿色科技增产增效、延长绿色链条增值增效等模式,实现农业绿色、低碳、生态、高效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在保障农产品安全的基础上,坚持节约保护、生态循环的理念,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注重防治结合,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久战,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构建绿色发展产业链。

坚持资源聚集。创新方式、优化环境、招商引资,引导资金、人才、技术、资源等要素集聚,助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提升绿色发展速度。

坚持创新驱动。强化创新驱动作用,加大在制度、政策、科技、监管等方面的创新力度,不断完善农业绿色生态发展的保障体系,赋能农业绿色发展。

坚持力量同汇。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发展格局,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政策扶持、规范监督管理;发挥市场作用,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力量等参与。

二、目标任务

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实施肥药减量增效,推进低碳生态农业建设;围绕养殖提标升级,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废弃物科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产培育优质产品,实施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助推农业提质增效。到2026年,形成资源环境保护有效、投入管理科学合理、技术装备高效集成、产品品质绿色优质、产业链条生态循环的发展目标。

三、工作举措

(一)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推进低碳农业建设

深化“肥药两制”改革,落实“肥药减量提质增效”系列举措,促进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积极实现农业领域减排、减碳。

1.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坚持推行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改革,推进化肥、农药定额示范区创建、“肥药两制”改革试点主体培育、“浙农优品”等数字化平台推广应用等,推动定额施用、质量安全、统防统治、病虫害测报等场景落地;继续抓好农业投入品“刷脸”、“刷卡”等实名购销技术,每年落实30万元补助资金推进全区农资经营单位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农业投入品实名制。

2.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以化肥减量增效为重点,集成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围绕主要农作物、特色产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等技术,对符合条件的配方肥施用主体给予700元/吨的补助,对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料、生物炭基肥料、复合微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等的用户给予300元/吨的补助,对推广应用生物有机肥的用户给予1000元/吨的补助。

3.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推进科学用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农药,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从源头控制农药使用、提高施用效果;开展绿色防控,集成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技术,对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且粮食作物覆盖面积不少于100亩的主体,按50元/亩以奖代补;实施统防统治,对符合条件的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户进行扶持,水稻每亩分别补助30元、40元,小麦(油菜)每亩分别补助10元、20元。

4.实施农业低碳发展。坚持减碳固碳两手抓,鼓励创建低碳农业主体、产品和模式。围绕粮食生产功能、重点河湖流域,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高效节水灌溉、生态拦截沟渠系统等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田退水“零直排”建设。对新建的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按核定投资额予以财政全额补助,每条最高补助上限50万元,对已建沟渠系统按省市补助资金给予1:1区财政配套运维经费,确保运行良好。

(二)力抓提标升级,实施健康科学养殖

1.推进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畜禽、水产绿色、生态、健康养殖,促进养殖业转型升级。规范畜禽养殖投入品使用,着力规范兽药饲料使用行为,逐步减少兽用抗菌药等使用,积极开展畜禽养殖场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对成功创建部级场、省级示范场、省级达标场的分别给予 5万元、2万元、0.5万元奖励。培育水产养殖用药减量主体,实现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增效,创新推广稻鱼共生、菜鱼共生等生态种养模式,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和生产环境安全。鼓励各地积极利用山塘、外荡水域等资源规范化开展水产养殖,按10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镇街给予配套。

2.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推进规模场开展各类创建和提标改造,完善利用体系,对畜禽粪污异地消纳储存设施建设给予补助,支持 50亩以上种植基地(园区)按需建造防渗防漏封闭式储液池(罐)和管网,对符合条件的储存设施给予每立方不高于 500元的奖励,对水泵、管网等配套设施按投资额给予40%的补助,合计补助上限 50万元;鼓励种植主体资源化利用畜禽液体粪污,对年资源化利用畜禽液体粪污2000吨(含)以上、5000吨(含)以上的种植基地(园区),分别给予每年2万元、5万元奖励;加快构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培育粪肥配送处理服务组织,经审核确认的异地配送服务组织当年购置专用车辆及配套设施,按新增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补助上限为50万元;对开展畜禽粪污异地配送处理服务的组织给予22元/吨的运输环节补助。

3.深化渔业养殖尾水治理。加大力度推进水产养殖尾水全域治理,有效保障渔业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规模主体通过鼓励自建设施开展尾水治理,小散户由镇街统一建设集中式尾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有效破解小散户养殖尾水治理难题。对业主自主建设且新增尾水治理设施设备总投资达到20万元(含)以上的,按核定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对集中建设项目,按治理养殖水面亩均不高于1200元的建设标准,按核定投资额给予100%补助。

4.规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加强病死畜禽、水产动物等规范化、无害化处理,防控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安全。实施畜禽病死动物统一收集和跨区域集中处理,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95元/头,其他种类病死动物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3500元/吨;屠宰环节病死猪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补助1400元/吨。区级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予以政策支持,对镇街动物防疫工作经费支出予以每年50%补助。余杭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监测采样、免疫应激死亡和强制扑杀补助标准以最新文件为准。推进水产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持续完善病死甲鱼无害化处置,由属地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养殖场(户)的病死甲鱼开展上门收集和集中处置,收集、运输、消毒和处置等环节资金由区、镇(街道)按1:1分别承担。

(三)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政府引导、主体参与、市场运作,实施农业废弃物科学回收、资源利用、长效管理,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1.开展农林剩余物综合利用。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力度,进一步完善“收集、储运、处理、利用”体系建设。一是以农业部门统计的上一年度分镇街的规模稻、麦、油菜种植面积为基础,结合省市年度离田任务要求,各镇街申报、区级审核确定当年离田面积,区财政按200元/亩标准予以补助,将综合利用率、离田利用率等指标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二是积极扶持大规模、专业化的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含新建、改扩建),对当年度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主体,按核定投资额给予相关基础建设、设施设备、农机等40%补助,单个项目每年补助上限400万元。另行单独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促进林业剩余物综合利用,对彩色、健康森林和竹林抚育剩余物处理给予镇街等主体最高200元/吨的补助。

2.实行农废科学回收处置。严格执行农业废弃物管理,完善废弃农兽药包装物(包含疫苗类生物制品)、废旧农膜等废弃物无害化回收处置机制,实现应收尽收、科学处理,减少农业固废污染。开展废弃农兽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包含疫苗类生物制品),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回收、归集运输和销毁处置,由区、镇(街道)按1:1比例分别承担,确保辖区内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实现100%;开展废旧农膜分类回收处理,鼓励对有利用价值的实施市场化回收再利用,将无利用价值的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鼓励应用农用薄膜覆盖替代技术、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膜,推进源头减量。

3.加强农业资源保护。扶持现代种业发展,健全区级种质资源库,注重本地优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改造提升,扩面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加强垦造耕地项目后续管护;积极开展农田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巩固提升和耕地监测点土壤环境的跟踪监测。实施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在重点水域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并严格执行禁渔制度,对苕溪及京杭大运河干流余杭段率先实行禁渔区、禁渔期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加大对亚洲梨火疫病、加拿大一枝黄花、红火蚁、扶桑绵粉蚧、甘薯茎腐病、福寿螺等有害病菌、生物和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力度,防治专项工作经费由区、镇(街道)按1:1比例分别承担。植物疫情普查、调查和监测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0.5-1.5万元不等的奖励。

(四)培育本地优质产品,助推农业提质增效

以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基础,围绕优质、高效、绿色的产品,实施标准生产、确保质量安全、加强品牌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1.加强优质产品供给。注重绿色品种引进、选育和推广,加快发展“一标一品”产品。对新认定绿色食品的主体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绿色食品续展的主体给予1万元奖励;对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主体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等国家级项目的主体给予2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等省级项目的主体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省A级、市B级的主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实施政策扶持挂钩制度,切实提升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2.提升基层检测水平。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推进快检农产品胶体金免疫层析法应用,对规范化运作并且使用胶体金检测法数量超过一定批次数以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室)给予补助,其中镇街检测点(室)每年每批次总计补助40元,同一镇街当年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基地检测点(室)每年每批次补助20元,同一主体当年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并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对于通过考核验收的新建或提升改造的镇街、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按照检测相关设备的审定购置费用的50%给予补助,同一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3.加快高值品牌培育。统筹抓好农产品品质提升与品牌建设,借助“禹上田园”三产融合区域公用品牌体系,积极构建良渚文化大走廊品牌矩阵,引导经营主体大力创建名企、名品、名牌;加强产销对接,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做好农产品线上线下展示展销营运推广,提升高品质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强产业联合体建设,引导支持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辐射带动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农业主体绿色化、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绿色供应链构建,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绿色转型,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绿色农产品消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级、镇村、主体三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贯彻中央和省市区等各级决策部署;强化考核评价、日常管理等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结果运用,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坚持“双强”赋能。坚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通过深化校地校企合作、依托项目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和新模式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实施农业“机器换人”,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示范应用新型高效农机装备,支持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

(三)加强人才助力。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发挥10支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作用,开展技术攻关和集成;加强主体培育,加强农业领域“新农人”引育,加快引进农业科技研发人才、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加强技术示范推广,为绿色发展持续注入智能。

(四)注重示范带动。围绕特色产业、优势区域,重点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典型引领、示范效应发展模式的主体,加强提炼总结、宣传推广,为我区持续深化农业绿色发展提供经验和样板。

五、其他事项

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10月28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负责解释。


附件:余农发〔2024〕87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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