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杭余市监罚送告〔 2024 〕850 号
杭州相溢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 :
本局于2024年9月30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杭余市监罚告〔2024〕850号)。
内容是:杭州相溢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杭州旭达水电安装有限公司、杭州桐先莱服饰有限公司、锐美健康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杭州天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杭州酷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杭州瑞溢商贸有限公司、杭州子罗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太维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伟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和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本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欣久软件有限公司、杭州宏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军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杭州玉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诺真千服饰有限公司、杭州锦腾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杭州沣源实业有限公司等 19 家企业连续 2 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对各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杭余市监罚告〔2024〕850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何国中 、 韩渊 联系电话:0571-88586827
联系地址:余杭区径山镇龙皇路32号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