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8日至5月24日,对2021年至2023年余杭区科技资金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21年以来,科技主管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实施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统、谋、干、督”的总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全区各相关单位紧紧围绕“创新策源地”、“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等主线,全面推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集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在科技、人才政策制定实施和科技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创新体系政策和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方面

“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2023年度个别指标未完成;政策细则设计有待完善;部分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

(二)财政科技资金的投入及分配方面

部分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个别单位存在科学技术科目中列支无关支出的情况。

(三)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方面

科技资金补助政策执行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个别超范围、重复补助情况;部分奖补资金滞留“余省心”平台未处置;大型科研仪器使用率偏低,共享开放不足;个别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状况欠佳。

三、审计调查建议

审计调查结束后,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内部管理;三是整合数据资源,完善平台功能。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余杭区科技局及相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一是修订并完善科技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及时收回多补资金;三是在不同部门之间建立协同审核机制。



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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