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傅赛男,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诗方轩22幢2单元402室 ,不动产权证书:浙(2019)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43227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5月20日
信息索引号 | 002510936/2025-160467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5-05-20 16:0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936/2025-160467
发布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发布日期
2025-05-20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杭登公字[2025]余061号)
2025-05-20 16:0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傅赛男,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诗方轩22幢2单元402室 ,不动产权证书:浙(2019)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43227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