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产权人:石磊,坐落:五常乡白庙村11号,现地址为余杭区五常街道塘湾兜7号2幢3单元301室。房屋建筑面积57.5平方米。
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余杭区凤新路 366 号瑞鸿大厦,联系电话:0571-89392899)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7月4日
信息索引号 | 002510936/2025-161236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5-07-04 16:38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936/2025-161236
发布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发布日期
2025-07-04
征询异议公告
2025-07-04 16:3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产权人:石磊,坐落:五常乡白庙村11号,现地址为余杭区五常街道塘湾兜7号2幢3单元301室。房屋建筑面积57.5平方米。
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余杭区凤新路 366 号瑞鸿大厦,联系电话:0571-89392899)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