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寿险临汾中支:难以延续的父爱 近日临汾中支遇到一起拒付理赔案例,在拒付后让我们有着沉痛的反思,为什么保险总是在事后才被利用、为什么对各种风险总存在侥幸心理? 2014年8月19日,客户崔先生为自己的女儿在公司购买了鑫祥险,同时险加了重疾、疾病医疗及投、被保险人的豁免险。在2015年11月崔先生的妻子报案称投保人崔先生在2014年10月6日因突发疾病身故,向公司申请理赔;该案件出险具投保时间非常短需调查后方可对案件定性,经过调查了解到案件背后的辛酸;投保时客户催先生已身患癌症,被保险人为智障青年,二者均不符合投保要求,但是因为代理人的违规展业抓住了客户放不下孩子的心理,为客户购买了保险,客户因此拒付,代理人因此失去的从业的机会,客户的希望是自己离开不会使爱人和孩子失去了经济保障,想为孩子做好以后的打算,但是这样的爱在保险面前是难以延续,如何正确的延续爱与责任,假如,在催先生健康时就为自己购买符合自己身份的保障,当疾病来临时我们可以合情合理的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样爱人和智障的女儿均可以享受到爱的承诺。 保险虽不能代替家人、子女,但是保险可以防止家人的生活因突如其来的疾病、意外被改变,案件中父亲对家的人“爱”也是可以感受到,但是这个“爱”来的太迟,没能真正让爱得以延续。 (李汶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