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中泰街道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力度,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程序,规范变更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中泰街道实际,对原中街〔2022〕120号文件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主要对中泰街道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涉及到的几个方面进行明确和完善:1.前期管理:加强项目立项前的调研与论证,确保项目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区域发展需求和社会公众利益。2.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各个环节依法依规,维护各方合法权益。3.投资调整管理:建立灵活的投资调整机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成本变化及时进行评估与调整,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效率。4.建设管理:强化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提高项目建设的整体水平。5.竣工管理:完善项目竣工验收制度,确保所有建设项目在竣工后能够顺利通过验收,及时投入使用,发挥预期效益。

三、适用对象

中泰街道各村、社区,科办(中心)

四、关键词解释

1. 政府投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活动,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基本建设领域促进竞争的全面经济责任制形式。一般由若干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投标,招标单位 (建设单位) 择优入选。

3. 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当事人双方或数方确定各自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虽不等于法律,但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受经济和刑法法则的约束,合同管理主要是指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合同进行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是法学、经济学理论和管理科学在组织实施合同中的具体运用。

五、新旧政策差异

1. 立项程序:由原来的“提交街道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街道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调整为“直接提交街道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 工程变更:由原来的“报街道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同意”调整为“分级分类审批”;

3. 项目领导小组:新增内容,明确人员组成。

六、注意事项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原《中泰街道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街〔2022〕120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如与地方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地方法律、法规为准。

七、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中泰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朱震亮

联系方式:0571-88637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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